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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这6种情况检查结果不能互认!

归去来兮 2024-12-4 03:51 PM 192人围观 政策


互认,有的结果就不能互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因此,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一项重要原则就是“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营造适宜制度环境为重点,以区域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以便利患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对此,要客观地看待,尊重疾病诊疗的客观规律,尤其要尊重医生的临床决策权。
焦雅辉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了接诊医师根据诊疗需要,可以进行重新检查的六种情形。


一是因为病情变化,相关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二是相关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比较快的。

三是相关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比如手术、输血等重大措施采取之前需要做的。

四是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的情况下,以抢救生命为第一要务,需要尽快根据检查检验结果,采取相关处置治疗措施。

五是涉及司法、伤残、病退等鉴定的。

六是其他需要重复检查的情形。

针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加强医患之间沟通,尤其在检查检验结果不能互认的时候,为患者做好解释和说明,尽量争取患者对检查检验互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来源: 中国卫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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