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夜班不能睡觉 合理还是过分? 8月15日,吉林一名护士在网上发文表示,以后上夜班护士都不能睡觉了,原因是医院总值班发了通知,说上夜班时睡觉不合规! 通知显示:再次提醒所有人,医院从来没有规定夜班可以睡觉,从上周五开始,总值班的护士长半夜会不定时查岗,要求对照排班簿,查看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如果查岗时不在护士站,值班护士长要去现场查看护士到底在干啥,最近严查劳动纪律,希望大家遵守要求! 本以为值夜班时不让护士睡觉是个例,没想到还挺普遍。 8月16日,陕西一名护士在小红书也发文表示,医院发了文件,说以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从本月起,值班护士不能离开护士站,要挺拔身姿,打起精神,发现值夜班期间离岗休息或者不在护士站,发现一次罚款100,发现两次直接记过。 护士如此,医生也不好过。 在相关评论区,身份认证为安徽某医生儿童外科的一名医生表示,他们医院虽然允许医生值夜班时睡觉,但是不能全程睡觉,为了防止睡得太死,要3小时打一次卡,一夜必须起来好几次,就算没有病人也得起来打卡,睡觉断断续续的,相当于没睡! 夜班睡觉 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卫生部2010年修订的《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可知,对于医护值班的相关要求,卫生部制定了总值班制度。 医院总值班的构成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并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对于医护值夜班时能不能睡觉的问题,院总值班的规定相当模糊,既没有说可以睡觉,也没有说不可以睡觉,只强调:值班人员要确定好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什么才算擅自离开岗位呢?在休息室里睡觉,有人呼叫时再起床去处理,这算离开工作岗位吗? 面对上述现象,河南的一位医生站了出来,他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如果医院的《值班工作条例》没有明确禁止上厕所,难道医护人员就应该忍耐不去吗?”这一反问,直指当前医院管理中可能存在的过度严苛与缺乏人性化的问题。他强调,在夜间没有急诊任务的情况下,允许医护人员适当休息,是出于对他们身心健康的考虑,也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毕竟,长期的疲劳作战不仅损害医护人员的个人健康,也间接影响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陕西某医院对护士夜间离岗休息的严厉处罚措施,虽意在强调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患者安全,但也忽视了医护人员的生理和心理需求。而安徽医院虽然允许医生短暂休息,但频繁的打卡制度却打断了宝贵的睡眠时间,使得这种休息变得形同虚设。相比之下,河南医生提出的“在没有急诊情况下适度休息”的观点,体现了对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关怀和尊重,也更符合人性化管理的原则。 当然,我们理解医院希望确保患者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的初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牺牲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来实现。相反,医院应该更加关注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更合理的休息时间。最重要的是,值班医务人员晚上睡觉,不会耽误患者看病。 因此,构建更加人性化的夜班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最后,愿夜班之神眷顾每一个医生和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