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T的广州方案,定稿了。 个人觉得,我国对LDT(特别是NGS领域的LDT)所持的“先发展,稳试点,缓严管”策略监管路径是清晰和明确的。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不如美国的灵活或者说激进。 不过,这事被美国监管部门,准确的来说FDA的一张“A4纸”给搅黄了。 角力 我们都知道,LDT在美国开展的如火如荼的原因就是其此前并不归FDA监管。 我们再来回顾下 “LDTs (Laboratory Developed Tests) 一般是指在实验室内部研发、验证和使用的检测方法。在美国,医疗保险和辅助服务中心(CMS)依据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Clinical Laboratory Improvements Ac,CLIA ‘88)对临床实验室进行监管,根据技术复杂度分类进行CLIA认证。 CMS对临床实验室的人员专业性、质控能力、产品验证及实验记录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标准和要求。 IVDs(In vitro Diagnostic)则相对简单,根据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FD&C Act)由FDA进行监管,需要获得医疗器械认证,也就是经常说的510(K)才能上市销售。” 2023年9月2023年9月29日星期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新规征求意见稿。 核心就2条: 1,明确即便IVD是实验室生产的,依然被归类为IVD进行监管。 2,FDA打算逐步取消对LDT的宽限(或者说自由裁量),使其与其他IVD采用相同的监管方案。 后来,在2023年12月11日我们提到,美国各个LDT利益相关组织都对FDA监管LDT提出了反对意见。 结果,所有的信息要么被无视,要么被FDA驳回。 那么,问题来了,FDA为什么有恃无恐? 直到今天,我才明白过来,有人意志不坚定。 似乎,有人背叛了“革命”。 然而,真相真的是如此么? 背叛? 2024年1月18日,一个注定载入史册的日子。 FDA和CMS联合发表声明:美国人民值得拥有准确可靠的诊断检测,无论它由谁制造! 第一反应:CMS,叛徒! 第二反应:美帝人民这么惨?! 第三反应:美国LDT/IVD之争结束了 这份公告由FDA CDRH的主任Jeff Shuren和CMS 临床质量与标准中心代理主任Dora Hughes联合签发,代表了FDA和CMS双方的意志。 以下,我们首先简单概述下这里面的内容(原文后附)。 第一,在美国,据CDC统计约70%的医疗决定由LDT检测单独决定,因此,监管LDT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此前LDT往往简单、用途单一,因此FDA放松了监管。 但是,LDT发展迅速,已经超出了上个世纪的监管框架,需要重新考虑LDT的监管方式。 比如,有人因LDT检测结果的不准确过度治疗或治疗不足,甚至对一些罕见病或阿尔兹海默症做出错误诊断。 这部分主要想说明LDT本来就归FDA管,FDA并没有扩权,这是法理依据,也是为了美国人民好。 更为关键的是,CMS支持FDA的加强监管提案! 看来,似乎CMS颇为无奈,毕竟人家本来就管这事。 第三,FDA和CMS的监管框架是明确的,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患者和医生有权利知道检测方法是否有效。 CMS的法理依据是CLIA,也就是说,CMS监管对象是实验室的检测是否准确,而对其背后所代表的临床意义并不做任何背书。 而FDA对此也没有意见,CMS可以继续根据CLIA进行监管。 那么,是否可以通过对CLIA扩权来达到监管目的呢? 不行。 FDA直接引用CMS 2015年在国会听证会上的证词,当时的代局长Patrick Conway明确表示CMS不具备这种能力。 而通过CLIA扩权获得这种能力的话,基本等同于再建立一套与FDA平行的系统。 这有必要么? 第四,CMS和FDA共同支持FDA对LDT进行监管。 通过相同的监管方式,LDT和IVD将成为共同基于科学的、使患者受益的临床检测。 简单点,CMS放弃抵抗了,基本上交出了这部分权力。 呃,其实也不是。 FDA似乎揭开了此前美国LDT此前被大家忽视的事实:我只对检测准确性、重复性等检测本身性能负责,而对背后的临床意义、科学依据无需做出必要性的说明。 这就是相当于此前真空地带的红利就此消失了。 从这方面说,美国可能此前存在很多从CMS“套保”的LDT检测。 所以说,这一切都是CMS和FDA演的一场戏???????? 摸着石头过河 对于CMS和FDA这种老奸巨猾的机构,咱还是嫩了点。 啪啪打脸,脸都打肿了。 我们来看下此前我们做出的预判和目前的结果: 推演1:FDA此项监管草案极有可能遭到抵制而撤回或大修。 结果:不完全打脸,遭到抵制,但是没有撤回或大修。 推演2:VALID或相似法案将通过,LDT监管形成妥协。 结果:完全打脸,FDA通过“说服”CMS,“重新收回”LDT的监管。 推演3:美国LDT监管探索很可能影响国内监管政策。 结果:啪啪打脸,似乎反而是NMPA监管反向输出给FDA,让FDA鼓起勇气重新做自己。 那么,目前看来似乎只有国会通过立法的形式重新规制这一条路来阻止FDA监管LDT了。 假设这没有发生,美国LDT的企业会面临什么样的局面? (图片截取自cooley,见注4) 首先,肯定是要执行FDA分批实施的过渡政策。 质量体系建立、申请文件等补充起来,PMA/510K申请起来。 其次,我们前面提过,FDA仍然支持CMS继续通过CLIA监管各个实验室。 也就是说,美国实验室有福了,真的要迎来双监管了。 等等,我发现此前也被美国各个机构给误导了。 他们并不是担心从CMS转到FDA监管造成的申请繁琐、冗长,而是担心被双重监管! 用着有证的试剂盒,接受CLIA认证,每年做室间质评。 除了集采外,鹰酱再一次摸着我们过河... 哎,咱这脸还是有点嫩,要不别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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