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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100万元!全国25个地区实验室奖励政策汇总

归去来兮 2023-10-31 04:52 PM 717人围观 政策

随着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提高质量认证服务能力与加大认可和检验检测改革创新力度被上升到国家层面,其中重点提及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国家质检中心和检测实验室。


图片来源:部分官方政策通知


据小编整理,目前全国已有25个地区发布现行有效的相关政策,各地奖励政策不一,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补贴。



安徽省



01
淮北市


❖奖励政策摘要:


1.对新认定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资质认定(CMA)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认定省级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资质认定(CMA)的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认定的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新获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且检测设备投资额在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的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5.对新获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且检测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2年2月

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依据文件:淮北市支持质量发展和品牌创建奖励办法

02
芜湖市湾沚区


❖奖励政策摘要:


1.对新认定的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或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认定的省级检验检测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认定的省级计量认证(CMA)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2年1月

现行有效


依据文件:芜湖市湾沚区加强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

03
芜湖市繁昌区


❖奖励政策摘要:


对新认定的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

现行有效


依据文件: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繁昌区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规定的通知

04
芜湖市南陵县


❖奖励政策摘要:


1.当年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机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认定的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新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5.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6.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3年1月

现行有效


依据文件:南陵县促进知识产权和质量提升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05
芜湖市镜湖区


❖奖励政策摘要:


1.当年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机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认定的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新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5.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6.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3年2月

现行有效


依据文件:镜湖区质量提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06
铜陵市


❖奖励政策摘要:


对通过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制造业小微企业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8000元。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

现行有效


依据文件: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07
蚌埠市


❖奖励政策摘要:


1. 首次获得CNAS、CMA资质认定的企业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 20万元、10万元奖补。

2.对企业法人检验检测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按1%比例进行奖补,同一企业累计奖补不超过150万元。

3.对企业法人获得批准筹建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中心的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债券融资给服务给予贴息支持。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2年7月

现行有效


依据文件: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场监管局部分)

  


河南省


  

01
鹤壁市


❖奖励政策摘要:


1.对通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通过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每类产品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签署国际知名技术机构间检测结果互认的实验室,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

先行有效


依据文件:鹤壁市质量提升若干激励政策



上海市


   

01
松江区


❖奖励政策摘要:


在松江首次通过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取得资质许可)和认证机构(取得批准书),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复评通过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上述认定的区外企业迁入本区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依据文件: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02
长宁区


❖奖励政策摘要:


1.对获批“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单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对于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一次性支持5万元;准执行。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3年3月

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依据文件:关于申报2023年长宁区质量相关资助的通知

03
奉贤区


❖奖励政策摘要:


对首次通过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的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1年5月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依据文件:奉贤区促进质量发展专项奖励办法



浙江省


  
01
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奖励政策摘要:

 

对企业内部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一次性给予企业3万元的补助。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1年9月

现行有效


依据文件:2021年度全区工业经济、科技创新、开放型经济三大类若干政策

02
金华市浦江县


❖奖励政策摘要:

 

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并经备案的企业实验室,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3年4月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政策有效期三年


依据文件:浦江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03
宁波市北仑区


❖奖励政策摘要:

 

企业内部实验室新获得CNAS认可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3年2月

现行有效


依据文件: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市场监管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04
温州市洞头区


❖奖励政策摘要:

 

对企业实验室通过CNAS实验室国家认可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

自2022年11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文件: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江苏省


     
01
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奖励政策摘要:

 

1.对当年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企业,奖励10万元

2.对当年首次通过AAA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省计量认证(CMA)的企业,奖励5万元。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3年1月

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依据文件: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02
苏州市


❖奖励政策摘要:


1.对我市获得CMA证资质的企业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新取得高端检测技术能力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本市企业新建成的重点领域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鼓励外地知名认证机构在我市新设子公司、分公司,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4.对认证机构首次获得绿色认证资质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2年8月

现行有效


依据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



01
烟台市


❖奖励政策摘要:

 

1.对新通过国家新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含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格认证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给予资助。其中,首次取得GLP认证项目达到三大项、五大项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2.取得GCP资格认证的,每新增一个专业学科给予50万元奖励

3.首次取得CNAS认证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1年6月

2021年7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日


依据文件:烟台高新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福建省


    
01
厦门市同安区


❖奖励政策摘要:


对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2年6月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依据文件: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02
厦门市海沧区


❖奖励政策摘要:


对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2年4月

2021年1月1日至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文件:海沧区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若干措施





广东省


   
01
东莞市


❖奖励政策摘要:


1.向首次获得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的本地企事业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

2.向首次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本地企事业单位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2年2月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依据文件: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

02
佛山市顺德区


❖奖励政策摘要:


对新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授予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单位,给予扶持资金15万元。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2年1月

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依据文件: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办法

03
深圳市


❖奖励政策摘要:


对生物医药领域中试、动物实验、通过CNAS认证的合成生物专用测试实验室等共享平台,按实际建设投资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上述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平台,按照上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3年2月

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依据文件: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湖南省



01
长沙市


❖奖励政策摘要:


企业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的,给予不高于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2年6月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依据文件: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



01
襄阳市


❖奖励政策摘要:


对内部实验室新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奖励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

2022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7日


依据文件:关于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来源: 科站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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