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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潜入检验科,帮醉驾妻子“洗白”,检验人:这波操作很迷惑! ...

归去来兮 2023-9-8 04:02 PM 344人围观 杂谈


据媒体消息,东莞一男子为帮助其醉酒驾驶的妻子逃避处罚,凌晨前往医院,盗穿医生白大褂,潜入鉴定中心检验室,将妻子血液样本“注水稀释”,导致检测结果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涉事男子已被属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涉嫌酒驾的妻子也被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报道称,8月7日晚,东莞交警万江大队在辖区莞穗路部署警力设卡夜查。次日凌晨1时45分许,执勤人员发现一小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现场对驾驶人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62mg/100ml。执勤人员将黄某送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然而,8月8日上午,黄某的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


结果明显异常,民警调查发现,黄某的丈夫朱某有作案嫌疑,朱某为帮妻子逃避处罚,于凌晨4时45分许前往医院,盗穿医生白大褂在医院徘徊。凌晨5时04分许,朱某偷偷进入医院鉴定中心检验室,将黄某送检的血液样本进行“注水稀释”,从而导致检测结果为0。朱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男子“穿”着白大褂进入医院实验室


办案民警将黄某抽血备份样本重新送检。结果显示,黄某身体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1.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酒后驾驶,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事件在网上热传,网友纷纷发表看法:

@十一:他怎么知道检验科的密码的?


@谦卦上上签: 牛掰,他怎么找到样品的?


@摸鱼:身为医务人员,这个事情漏洞百出啊!


@邵:知道按条码找到,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可能有内鬼!


@李扶摇: 我是检验专业的,要是没人跟你说的话,你根本不知道这个标本在检验科哪个小分组做的,你也不知道标本在哪个冰箱,让你找你也找不到!


@小A:即便能拿到白大褂,能进入医院鉴定中心,他为什么能这么专业在现场“注水稀释”?


也有网友开玩笑说,他是“优秀的丈夫”但不是合格“特工”,都潜入现场了,咋能让血液酒精含量为0呢?


专业人士:这样的情况很难发生


小编通过请教多位专业人士了解到,理论上讲,采血管“混入”一定量的水,降低了乙醇含量浓度,样本达不到检测上限,的确有可能逃避相关刑事责任。“但这样的情况很难发生。”


通常交警部门路面巡查中,在现场会进行呼气检测,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带到医院抽血,血样一般有两管,每管5毫升左右。


相关人士表示,向酒精含量162mg/100ml的血液样本中注水,把乙醇含量变为0至少需要100多倍水量。血液样本和100多倍的水混在一起,肯定看不到正常的血液颜色。“稀释之后的采血管,明显跟正常的不一样,一看就不对劲,怎么还会检测?”


多位从事血液检测的人士表示,达到醉驾的血液样本“注水稀释”后显示乙醇为0,这种情况他们从来没碰到过,也从没做过这样的实验,检测设备上从来没看到显示为0,除非样本里根本没有一丁点酒精。


“有一种可能是,检测的已经不是正常血液样本,所以检测设备显示的0,并不是所谓酒精含量。”


“另一种可能是,男子并非‘注水稀释’,而是将血液样本‘调包’,换成了没有酒精浓度的采血管。不过,这种概率也非常非常小。”


相关人士表示,涉嫌酒驾人员的采血管中,都配有条形码,每个条形码与涉嫌酒驾人员个人信息匹配。如果男子直接“调包”,“调包”后的“采血管”如果没有条形码,马上就能看出异常,如果有条形码,哪里来的?


很多环节疑点重重,目前案件还有待调查,还在等最终结果公布。


医务人员参与调换醉驾血样,曾有检验人因此获刑


小编在调查后发现,类似事件曾多次发生。在今年年初就曾发生过一起“醉驾者指使他人调换送检血液样本”的事件,并且调换标本的还是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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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晚9点,旌阳交警开展查酒驾专项行动,一辆轿车被拦下。驾驶员谭亮(化名)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体内的酒精含量,结果显示为醉酒驾驶。


当谭亮得知其前往抽血的德阳市某医院正是其女友沈丽(化名)工作的医院时,便通过手机短信告诉当时正坐在副驾上的沈丽,让她想办法把他的血液给换掉。


沈丽在收到谭亮的短信后,立即与当天抽血值班的医务人员周某、何某取得了联系。周某在收到沈丽的信息后就抽了两支自己的血拿到了抽血处,等何某抽了谭亮的血后,她们当着警察的面将血液样本调了包。


最终四人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被依法刑拘。

  

而与血液样本接触最多,并且经常在采血窗口工作的检验人,也曾在这样的情况下做出了错误的决定。


(上下滑动即可查看更多)

2015年5月29日,和春某醉驾被查获,民警遂将其带至丽江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其在丽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任检验科医生的妻子和某某,在得知丈夫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的情况下,利用自己在丽江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工作的便利条件,提前赶至丽江市人民医院血液检验科。


和某某在工作人员休息室提取了自己的血液两管,并将血液放置在血液提取窗口样本架上。当民警将其丈夫带到丽江市人民医院检验科提取血样时,和某某隐瞒了自己系和春某妻子的事实,并对和春某的血液进行了提取。在提取血样后,和某某利用事先准备好的自己的血样与和春某的血样进行了调换,并将调换后的血样签上和春某的名字交予民警送检。


事情败露后,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和某某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但因血样被调换灭失,证实和某某丈夫犯危险驾驶罪的证据不足,其丈夫被检察院作存疑不起诉处理,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平时在检验科的工作中,其实大家经常会遇到很多在法律边缘游走甚至是违反法律的情况,比如上述案例中提到的给醉驾者调换血液样本,以及给吸毒者调换血液样本、替孕妇修改怀孕状态、给新生儿更改血型等情况。

这些调换样本、修改结果的步骤看似很简单,很多人在央求检验人参与这一过程时都会说“这对你来说简直不是事,就是举手之劳罢了,你一个小动作就能保我没事”,可事实却恰恰相反。

不管是多好的关系,检验人在工作时都要把守住法律法规、医院的规章制度、科室的要求和自己的底线,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或因为抹不开面子而答应一些无理的、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要因为一些利益的诱惑,而做出违法行为。在这些要求的背后,所断送的,是自己的职业生涯和未来的人生!除了来自国家条例不断规范约束之外,大家还是要从自身出发,守住本心!

来源:橙柿互动·都市快报、南方都市报、医学检验沙龙等
编辑:小冉  审校:豆芽

来源: 检验医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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