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微生物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可为临床提供微生物鉴定和药敏检测结果,对临床的诊治起到重要作用。该检测系统的性能质量显得尤为重要,目前生化等检测的性能验证报道较多,但对微生物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性能验证的报道不多。为此,我们组织人员进行系统的学习和讨论,结合我们实际的工作,对微生物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性能验证进行总结分析。 一、验证前准备 验证依据及流程 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2-A005:2018《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微生物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GL028:2018《临床微生物检验程序验证指南》及CLSI M52-A1:2015《Verification of Commercial Microbial Identification and Antimicrobial Susceptibility Testing Systems, 1st Edition.》等指导性文件对微生物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性能验证提出要求并给出验证指导方案。我们根据这些指导文件制定微生物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性能验证方案,确定整个方案的流程。 02 何时进行性能验证 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5.5.1.2 检验程序验证明确要求:在常规应用前,应由实验室对未加修改而使用的已确认的检验程序进行独立验证。CNAS-CL02-A005:2018《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微生物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5.5.1.2则明确指出:新的鉴定系统使用前,应对商业鉴定系统(包括自动、半自动、手工)每种板(条/卡/管)的鉴定/药敏结果的符合性进行验证。 因此,当实验室引入商品化微生物鉴定系统(Microbial Identification System,MIS) 或 药 敏 试 验 系 统 (Antimicrobial Susceptibility Testing System,ASTS)或当前使用系统发生重要改变(实验室采用新的鉴定培养基、药敏试剂、数据库、软件或硬件而造成系统更新等)时,实验室应对微生物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进行性能验证。 03 相关风险评估 实验室进行性能验证前应考虑并评估应用商品化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的相关风险,这些风险包括错误结果相关风险、系统变化相关风险等。实验室风险评估可参考CLSI EP23文件,实验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风险评估方案并记录相关结果。 04 人员培训 微生物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在实验室安装后,应由厂家技术工程师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才能进行仪器操作和审核报告。厂家和实验室人员在执行性能验证前确保仪器系统正常运行。实验室应有文件化的系统记录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及考核情况。实验室对微生物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的性能验证方案应包括保证实验室人员在检测中得到正确、可重复的鉴定和药敏结果的能力。 05 准备性能验证方案 实验室在进行性能验证前须准备好书面的验证方案,内容包括验证目的、菌株选择、新系统和比较方法之间的差异、检测元件差异、实验操作方法、可接受标准、结果分析方法、差异解决方法等。CNAS-GL028:2018《临床微生物检验程序验证指南》附录A提供了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性能验证示例,可供实验室参考。 06 性能验证前检测 仪器正确安装和实验室人员得到良好培训考核后,实验室人员须用厂家推荐的质控菌株获得可接受结果后才能进行正式的性能验证。如验证前检测不通过,则不能进行正式的性能验证,须找出原因并得到有效纠正后才可进行正式性能验证。 二、性能验证 菌株选择 CNAS文件指出,新的鉴定系统使用前,应按优先顺序依次选择标准菌株、质控菌株或其它已知菌株对商业鉴定系统(包括自动、半自动、手工)每种板(条/卡/管)的鉴定/药敏结果的符合性进行验证。鉴定菌株种类的选择应参照厂商说明书,覆盖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非苛养菌、苛养菌、厌氧菌、念珠菌、隐球菌等。包括临床留样菌株和标准/质控菌株。每种类型应至少 1株,总体不少于20 株。按厂家说明书或实验室检测程序规定对验证菌株进行检测,一般要求鉴定至种水平。对于特殊类型的微生物(如棒状杆菌、厌氧菌,芽孢杆菌),可将鉴定到属的水平作为可以接受的性能标准。 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药敏试验)可分为纸片法和最低抑菌浓度法(MIC 法)。药敏试验方法的评估宜既保证药敏试验的准确性,也要确保耐药菌株的检出灵敏性。例如,革兰阳性菌药敏卡应能检测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革兰阴性菌药敏卡的检测范围应包括超广谱β-内酰胺酶、碳青霉烯类耐药的检测,细菌覆盖多重耐药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不动杆菌等。药敏卡的选择应遵循生产厂家说明书要求,不应超范围使用。 药敏试验性能验证可使用药敏质控菌株。 CLSI M52则建议实验室根据鉴定的预期用途来选择检测所需的样本量,鉴定范围比较广泛的大型实验室应审查该实验室所有分离菌种的分布及其频率,测定范围应覆盖80%-90%的实验室通常分离菌种,建议每个菌种检测3-5株菌。引入新的鉴定系统或系统发生变化时每种鉴定板应至少检测30株菌。对药敏试验系统则要求用于验证药敏试验系统的微生物须有代表性,建议每个药敏板至少检测30株菌。 02 参考方法 CLSI M52指出药敏实验的验证应在同一天对同一菌株用新的药敏系统和参考系统同时进行检测,且均用相同培养基。如两个系统重复检测结果依然有差异,可采用CLSI参考方法(如纸片扩散法)来解决重复检测后的差异。临床留样菌株鉴定结果可用菌株测序结果或飞行时间质谱测定结果作为参考进行比对。 03 质量控制 CNAS-GL028文件以药敏验证方案作为质控方案,连续检测20-30 天,或采用替代质控方案,即连续5 天,每天复测定3 次。CLSI M52指出鉴定验证过程一旦证明鉴定系统可提供重复性结果,则不用对整个验证过程进行质控,只要求当鉴定采用新批次培养基时进行质控。在药敏验证过程中,应每天使用适当的质控菌株对新系统进行质量控制。 04 性能验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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