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站友在丁香园论坛吐槽「因为运送标本,被扣了一个月夜班费」。 四线城市某三甲检验科,1 月份最后一个夜班,「凌晨 5 点半的时候,我去把采集的核酸标本送到另一栋楼的快检实验室,因为规定是 6 个小时出结果。结果巧了,5 点 40 的时候有病人来采血,等了 15 分钟后我才回来,病人家属语气很不友好。病人要做的是肌钙蛋白 T,因为深知耽误了病人时间,在规定急诊报告 90 分钟内出结果的基础上,半小时出了结果我把报告单给病人打出来并让病人过来取检验报告。 等我下了夜班之后,副主任给我打电话说有病人投诉,说我脱岗,然后也根本不听我的解释。 本以为这事告一段落,昨天绩效下来了,扣除我当月奖金 810 元。」 「一个夜班 150 块,1 个月 5 个班,合着一个月不但白干,还倒贴 60 进去。」 实惨!一个月的夜班不止白上了,还要倒贴! 在咱们检验科,罚钱其实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几乎各个科都有一套详细的罚钱制度。各行各业都有相应的奖惩制度,在合理的范畴制定相应规则用于规范员工行为等无可厚非,但是奖惩应该有度,很多类似上面这种不恰当的惩罚行为只会矫枉过正,适得其反。 例如: 01 投诉不问缘由,先罚! 就像这位站友这种因为非个人因素导致的投诉和罚款,很多单位是只要接到投诉,不管其中理由是什么,反正要先扣被投诉人的钱,甚至重罚(罚 810 元,比一个月夜班费还多)。 大概是制定这些规则的人认为,身为医者,怎么可以不十全十美呢,连患者都安抚不好,就是天大的过错吧,被投诉了,不罚怎么行。毕竟,被投诉大多都是卑微的一线底层工作人员,又不是制定这些规则的「圣人」。 对于由于医者本身的原因所导致的不良后果,重罚理所应当,对于非医者本身的其他客观因素,惩罚个人,似乎也解决不了问题,那么惩罚的意义在哪? 所以对于不调查就先惩罚的操作,实在不敢苟同。投诉不问缘由,先罚,对于员工的震慑作用一定是有的,但作为员工,对单位只有敬畏就够了吗? 02 花式扣钱,成了唯一的惩罚方式 除了投诉要扣钱以外,在检验科,乃至整个医疗行业,花式扣钱的行为可太多了。 迟到扣 200,如果不小心点错一个报告,表格漏登,罚单又来了(仿佛听见一大堆人民币哗哗掉落的声音)。当然这些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的错误要重视,要惩罚,毕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罚钱不该成为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罚款的金额也应该量力而行,你说,如果迟到两分钟,罚款半个月,这不是要人命嘛! 更有甚者,有些科室掀起一股纠错风,比如 A 发现 B 错,举报,那么就把 B 罚款的一部分给 A 作为奖励,这种行为,虽然初衷是为了让大家互相监督,减少出错。但是,久而久之大家反而忘了纠错的初衷。 例如 A 发现 B 有个报告有点问题,但是不说,说了就没这个错误了,等 B 发了,再举报,这样 A 就能创收了啊!这除了加重科室的内部矛盾,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 03 有罚无赏 作为检验科的一名员工,员工手册上的处罚条例通篇,但是你想找条有赏的吧,还真挺难,毕竟做得好是应该的,做的不好,是该遭天谴的! 但扪心自问,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是暴政之下,必有叛乱,如果一味的罚,大家对于工作就会更显得畏手畏脚,对于责任,也容易推三阻四。总想着万一做错了怎么办,毕竟不做就不会错啊。 从业也好些年了,罚款我是真的没少上缴,有多少已经记不清了,奖励真的没有看到过影子,也没有看到科室的同事有谁被奖励过! 罚款也好,其他惩罚措施也好,这些都只是用于纠正错误一种手段,根本的目的应该是如何总结经验教训,不再在同一个地方栽跟头。做的好的地方,也希望能给大家一定的奖励,奖不在多,更多的是一种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