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去过医院看病的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 CT、B超、血常规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不断重复检查,付出无数的精力和花费……医疗机构也同样满腹怨言,各家医院检验水平差异大、检验质量没有明确的控制标准,而检验结果会直接影响医生对病人病情的诊断,存在法律风险…… 与绩效考核挂钩 《通知》指出, 医疗机构要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制度,鼓励将医务人员分析判读检查检验结果、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作为绩效分配的考核指标,使医务人员收入真正体现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 建立体系 明确范围 《通知》指出,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本辖区内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明确互认机构范围、条件、诊疗项目(内容)及技术标准等,优先选取稳定性好、高值高频的检查检验项目进行互认。有条件的省份之间可以联合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实现跨省域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第三方实验室纳入互认体系 《通知》指出,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独立设置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纳入互认体系,为区域内医疗机构提供检查检验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除此之外,《通知》还强调了, 各地要公示互认机构,公开互认项目;对于确需再次进行检查检验的,应当做好解释工作;加强区域平台建设,通过建立医疗机构检查资料库或“云胶片”等形式推进检查资料共享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