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原学特点
冠状病毒为单股正链RNA病毒,巢病毒目(Nidovirales)冠状病毒科(Coronaviridae)正冠状病毒亚科(Orthocoronavirinae)。
冠状病毒分为α、β、γ和δ共4个属。可以感染许多动物物种(蝙蝠、狗、猪、老鼠、鸟、牛、鲸、马、山羊、猴子)及人。已知感染人的冠状病毒有6种,α属的人冠状病毒229E(human coranavirus -229E,HCoV-229E)、人冠状病毒NL63(human coranavirus-NL63,HCoV-NL63),β属的人冠状病毒OC43(human coranavirus-OC43,HCoV- OC43)、人冠状病毒HKU1(human coranavirus-HKU1, HCoV-HKU1,在人群中较为常见,致病性较低,一般仅引起类似普通感冒的轻微呼吸道症状。另外2种β属的冠状病毒引起急性严重呼吸综合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和中东呼吸综合症(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MERS)。
(二)在外界环境中的稳定性
对热敏感,56 ℃ 30 min、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2]。
(三)传播途径
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人与人之间可传播。有研究发现:在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粪便等标本中可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3]。
(四)预防、诊断和治疗
1.预防:疫苗正在研制中。
2.诊断:主要根据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实验室诊断(病毒培养、分离、核酸、测序等方法)。
3.治疗:对症支持治疗,尚无特效药。
(五)实验室实验活动及其危险性与预防措施
按照国家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第四版)》(国卫办疾控函[2020]81号),在生物安全Ⅱ级实验室主要从事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血清学检测、核酸提取、生化分析等操作。预防措施:在生物安全Ⅱ级实验室开展,同时采用生物安全Ⅲ级实验室的个人防护。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经过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测实验室[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
(六)环境消毒
门把手,电梯按钮,电话等公共设施,用75%酒精或者500 mg/L有效氯制剂消毒。
(七)检测人员的能力评估及培训
操作人员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危险性并接受实验室安全防护培训,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接受并通过培训后,经过考核,上岗工作。实验操作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均有从事感染实验室的管理经验及一般的微生物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