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例隔离及密切接触者管理
病例隔离的目的在于通过减少病例和易感人群之间的接触来减少疾病传播[6,8-9]。密切接触者管理可快速识别高风险暴露人群,避免治疗延误,及时发现续发病例,降低传播风险。
1.病例发现与隔离:2020年1月15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发布了五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2,8,10]。随着对疾病认知和诊疗经验的积累,重点对病例的诊断标准和报告要求,以及不同类型病例的治疗原则进行更新。要求对于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等症状的病例,询问发病前14 d内有无疫区旅行史或居住史,有无呼吸道相关症状患者的接触史、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接触史。基层相关组织将上述人员作为重点风险人群筛查,医疗机构再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对筛查发现的重点人群进行综合诊断。诊断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均要求收治到具备有效隔离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患者安置到负压隔离病房,要求疑似病例进行单间隔离。随着疫情蔓延,全国根据方案将具有流行病学史的无症状感染者、无流行病学史的肺炎病例和轻症病例等纳入病例报告及管理[8],提高病例发现的及时性。湖北武汉市作为重点疫情地区,2月5日起开始征用公共场所改建成方舱医院,力求在短时间内集中隔离收治大量的轻症患者,并且以社区网格为基础单元,采取上门排查与自查自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全民拉网式排查,达到“应查尽查,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目标[7,9]。
2.密切接触者追踪与管理:2020年1月15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发布了四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方案》[2,7-8,10],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并重点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管理要求和医学观察期间的措施进行了更新。密切接触者的范围由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扩大至疑似和确诊病例、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现场调查的其他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场所由推荐采用居家隔离变更为优先采用集中隔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 d。医学观察期间,医疗卫生人员对其每天早、晚各测1次体温,并询问病情进展,一旦出现任何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症状,立即报告并就诊治疗。医学观察期满,如无异常情况,则及时解除医学观察。
随着累计确诊、死亡报告病例数的增加,以及春节假期人员流动性增加,全国社区层面开始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重点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武汉市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 d,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9]。随着聚集性疫情的增加,自2月2日起,部分省市如天津、山东、甘肃、江苏南京市、云南规定所有密切接触者必须到指定留观场所集中医学观察,不再采取居家隔离方式,防止疫情扩散。
(二)增加人际距离措施
增加人际距离是为了减少感染者和易感者之间的相互接触,从而减少疾病播散[11-13]。
1.减少公众聚集活动:1月27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出台工作方案[14],鼓励群众居家,减少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尽量不去或少去公共场所或者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多个省、市在节前紧急取消春节期间集体聚餐,号召全社会减少或不组织群体性聚餐。县、乡取消传统的新春民俗文化活动,如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对文化旅游设施实行闭馆或停止开放,大部分影剧院关闭暂停营业。各地宗教界暂停法会、礼拜等集体宗教活动[15]。
2.企业延迟复工和学校推迟开学:除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必需的民生相关企业外,全国其他各类企业延迟复工。总体上,湖北省要求延迟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4日,我国大陆其他23个省份也发布通知,要求延迟复工不早于2月9日,天津、四川暂未明确复工时间。北京等地区出台建议,鼓励企业实行弹性工作时间、错峰上下班,有条件的企业实行网络办公。
教育部于1月27日发布通告,决定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春节返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提前返校[15-16]。包括湖北在内的30个省份发布了地方所属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学校延期开学的通知,恢复具体时间待定。
3.延长春节假期: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季假期的通知》[17],全国春节法定假期由1月30日延长至2月2日,同时倡导各地区进行节后人员返程错峰疏导,指导有关单位工作人员适当延期返程。湖北等疫情相对严重省份采取进一步推迟春节假期的措施,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13日。
4.城乡社区管理: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9],各地对社区和村进行严格管理,封村封路,在居民小区、村的出入口设立劝阻点,除就医和必要工作生活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外出。由于聚集性疫情和社区传播风险增加,2月2日起,除武汉外全国绝大多数居民小区陆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根据小区规模保留1~2个出入口,其他通道全部关闭。小区居民凭临时出入证进出,非该小区的外来车辆、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部分小区要求每户家庭间隔一定时间指派1名家庭成员,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出门采购生活物资。
(三)交通限制和人员检疫
采取交通限制是为了很大程度地限制疫情严重地区的传染源播散,及早发现潜在病例,同时提高公众对接触疫情影响地区风险的认知,阻止他们前往受疫情影响的地区,减少接触传染源的机会[6,13,15]。
1.分类采取不同程度的交通限制:在湖北武汉市及其他疫情严重地区,先后发出开展不同程度的交通限制的通告: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号通告[18],明确“自2020年1月23日10时起,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鄂州、仙桃、枝江、潜江、黄冈、赤壁等城市相继发布长途客运班线、轮渡、旅游包车、城市公交等暂停营运的通知。我国其他地区也采取了一定程度的交通限制:交通运输部1月23日向各省份发出《关于做好进出武汉交通运输工具管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9],要求采取暂停进入武汉的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发班、暂停进入武汉市的省际及城市间包车客运业务、严格管控营运车船驶离武汉和做好抵离武汉公路水路通道查控等举措。全国的省际包车和发往湖北的省际客运班线已全部停运,截至2月7日,16个省份暂停省际客运班线、10个省份已停运省内客运班线[20-24]。
2.出行人员检疫:全国港口、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设置交通和公共场所检疫点,配备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21-25]。一旦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则转送至发热门诊,根据流程和标准做好疑似人员接收和对应的隔离留观措施。
(四)个人预防措施
个人预防可保护普通公众减少与病毒的直接接触,降低传播风险。2020年1月30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普通居家人员、出行人员、居家隔离人员等不同感染风险人员发布防护指南[26-28],包括口罩使用指南。通过各类媒体、各种场所广泛宣传倡导,呼吁民众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场所需要佩戴口罩。建议非疫情高发区公众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疫情高发地区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公共场所不必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如果有疑似症状到医院就诊时风险更高可佩戴。同时倡导公众注重手卫生,及时正确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减少手与口眼接触。鼓励公众遵循呼吸道礼仪,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手绢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以点头礼、抱拳礼取代握手礼。
(五)环境卫生措施
环境卫生措施主要是通过常规清洁、减少共用物品、保持室内通风以降低环境中的病毒载量,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常规清洁,即用水和清洁剂(例如漂白剂溶液)例行清洁经常使用的表面和物体(例如手机、平板电脑、门把手、马桶和键盘等)。减少共用物品(例如水杯、餐具、毛巾和床单等)以防止间接接触感染。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可减少人员聚集场所感染风险,即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 min[8]。2020年1月23—30日,国务院发布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相关预防指南[29-31],指导全国范围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以及宾馆、商场、影院、办公楼等人群聚集活动的公共和工作等场所防控,包括日常通风换气、预防性消毒等。
(六)医疗机构感染控制
医院作为疾病诊治的特定工作场所,做好感染控制是防止出现院内交叉感染的关键。2月3日,全国医疗机构根据方案[1,8,26-27]落实急诊预检分诊制度,在普通病区设置应急隔离区域,严格探视制度。为医务人员制定穿脱防护用品流程图,并配备熟悉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院内感染。同时保障为医务人员提供足够合格的防护用品,合理配置专业技术力量。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保障医务人员合理休息,减轻工作压力、劳动强度和心理负担。实施同类医务人员集中管理,有效控制不同暴露风险人员因在工作区和生活区密切接触产生的交叉感染风险。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减少患者拥挤,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时,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同时指南方案要求在诊疗环境、医院隔离病房、病人转运工具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场所内加强通风和空气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对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居所、病房、转运工具等随时消毒,在病例出院或死亡后,轻症或无症状者核酸检测阴转后均进行终末消毒[8,26-27]。
(七)社会动员
通过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可指导公众预防,缓解社会焦虑和恐慌情绪[6]。
全国各级政府、医疗卫生机构、民间组织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控知识,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防控工作。各级政府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媒体报道、网络直播、在线数据播报、源头管控等方式,及时向民众通报疫情信息及防控工作进展,进行风险沟通,缓解恐慌情绪。在疫情发展不同阶段,通过对社会公众心理变化及关键信息的分析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国家组织专家发布针对不同人群(公众、儿童、孕产妇、返校学生、慢性病患者等)、不同情境(旅游、居家、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不同防控手段(居家观察、家庭消毒和口罩佩戴等)的公众预防工作指南,指导民众加强自我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