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精密度 企业应对精密度指标,如标准差或变异系数等的评价标准做出合理要求。模拟样本并不能体现临床样本可能带来的所有变异因素,因此精密度评价中应同时包含若干临床样本,且精密度评价试验应包含核酸分离/纯化步骤。针对本类产品的精密度评价主要包括以下要求。 (1)对可能影响检测精密度的主要变量进行验证,除检测试剂(包括核酸分离/纯化组分)本身的影响外,还应对分析仪、操作者、地点、检测轮次等要素进行相关的验证。 (2)设定合理的精密度评价周期,例如:为期至少20天的检测,每天至少由2人完成不少于2次的完整检测,从而对批内/批间、日内/日间以及不同操作者之间的精密度进行综合评价。 设定合理的精密度评价周期:包括3个以上地点,每个地点使用多名操作员;每天至少检测2次、每次重复2次;检测至少3-5个非连续日,以涵盖待检病毒日间变异,从而对批内/批间、日内/日间以及不同操作者之间的精密度进行综合评价。 (3)用于精密度评价的人工模拟样品和临床样本均应至少包含3个水平:阴性样品、临界阳性样品、(中或强)阳性样品,并根据产品特性设定适当的精密度要求,临床样本精密度评价中的每一次检测均应从核酸提取开始。 ①阴性样本:待测物浓度低于最低检测限或为零浓度,阴性检出率应为95%(n≥20)。 ②临界阳性样本:待测物浓度略高于试剂盒的最低检测限,阳性检出率应高于95%(n≥20)。 ③中/强阳性样本:待测物浓度呈中度到强阳性,阳性检出率为100%且CV≤10%(n≥20)。 (五)阳性判断值确定资料 阳性判断值确定资料主要指对所有声称可检出的病毒亚型核酸检测的Ct值进行确认,建议申请人对申报产品用于结果判断的临界值予以确认。参考值范围研究资料样本来源应考虑不同年龄、性别、地域等因素,尽可能考虑样本来源的多样性、代表性。如存在判定值灰区,应提供灰区的确认资料。如采用其他方法对阳性判断值进行确认研究,应说明这种方法的合理性。 (六)稳定性研究资料 稳定性研究资料主要涉及两部分内容,申报试剂的稳定性和适用样本的稳定性研究。前者主要包括实时稳定性(有效期)、开瓶稳定性及冻融次数限制等研究,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的稳定性研究方案。稳定性研究资料应包括研究方法的确定依据、具体的实施方案、详细的研究数据以及结论。对于实时稳定性研究,应提供至少三批样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研究资料。 考虑到病毒RNA极易被降解的特性,企业也应对样本稳定性进行研究,主要包括冷藏和冷冻两种条件下的有效期验证,可以在合理的温度范围内,每间隔一定的时间段即对储存样本进行全性能的分析验证,从而确认不同类型样本的效期稳定性。适于冷冻保存的样本还应对冻融次数进行评价。 对于样本提取后不能立即进行检测的,应明确核酸储存条件、储存时间等,同时应提供相应的核酸稳定性研究资料。 试剂稳定性和样本稳定性两部分内容的研究结果均应在说明书【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和【样本要求】两项中进行详细说明。 (七)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的开展、方案的制定以及报告的撰写等均应符合相关法规及《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16号)的要求。临床试验应能检出所有声称可检出的呼吸道病毒及亚型,且每种病毒及常见亚型阳性样本量应具有统计学意义。 1.病例选择及样本类型 申请人应选择体征/症状符合呼吸道感染的目标人群,执行前瞻性临床试验。申请人在建立病例纳入标准时,应考虑到各年龄段人群的差异,尽量覆盖各个年龄段人群。在进行结果统计分析时,除总体病例数的要求外,建议对各年龄段人群分层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如<5、6-21、22-59和>60岁),总体病例数应符合统计学要求。临床试验入组病例应与产品预期用途中适用人群一致。临床试验应首选新鲜样本,且每种病毒亚型至少应有前瞻性阳性样本检出。某些呼吸道病毒亚型在人群中具有低流行率,可用已知含特定病毒型或亚型的样本(即留存样本)和模拟样本进行补充。如果选择留存样本,则应证明冻存或其他保存方法的样本稳定性,且应对样本设盲,以免检测偏差。模拟样本应明确病毒及亚型的鉴定方法、鉴定结果。
申请人应选择境内已批准上市、临床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同类产品作为参比试剂,采用拟申报产品(以下称考核试剂)与之进行对比试验研究,证明本品与已上市产品等效或优于已上市产品。 如无已上市产品可选用病毒分离培养鉴定或测序方法进行比对,病毒培养应选择新鲜样本。对于难以培养的呼吸道病毒(如人偏肺病毒)也可直接采用测序方法作为参比方法。 2.1测序试验中的核酸扩增方法所测靶序列应与申报产品所测测靶序列不同,且申请人应对该靶序列/引物提供文献或实验室数据支持。申请人应在临床研究报告中对选用的测序方法做详细介绍,并提供以下关于测序试验的详细信息及资料: (1)测序方法原理、测序仪型号、测序试剂及消耗品的相关信息。 (2)测序方法所用引物相关信息,如基因区段选择、分子量、纯度、功能性试验等资料。 (3)对所选测序方法的分析性能进行合理验证,尤其是最低检测限的确认,建议将所选测序方法与拟申报产品的相关性能进行适当比对分析。 (4)测序方法应建立合理的阳性质控品和阴性质控品对临床样本的检测结果进行质量控制。 (5)提交有代表性的样本测序图谱及结果分析资料。 2.2病毒培养时,除细胞病变效应(CPE)外,申请人还应进行病毒鉴定如病毒特异性抗体染色或PCR扩增后测序。单纯的CPE无法提供准确的病毒鉴别。申请人应提供病毒分离培养的详细实验室流程,以及特定细胞系可作为分离某种病毒的文献或数据支持。冻融样本可能导致病毒丧失感染力,因此不推荐使用冻存样本进行病毒培养。 3.另外,申请人还应根据病毒流行情况选择每种病毒亚型核酸检测阳性的新鲜采集样本,使用考核试剂与呼吸道病毒感染检测的“金标准”方法—病毒分离培养鉴定方法或其他证明呼吸道病毒感染的方法进行比较研究。如医院无病毒培养条件,可由该医院委托其他具有相应条件的机构进行。 4.统计学分析 对临床试验结果的统计应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如检测结果一致性分析、阴性/阳性符合率等。对于本类产品对比实验的等效性研究,常选择交叉四格表的形式总结两种试剂的定性检测结果,对定性结果进行四格表卡方或kappa检验以验证两种试剂定性结果的一致性,统计分析应可以证明两种方法的检测结果无明显统计学差异。在临床研究方案中应明确统计检验假设,即评价考核试剂与参比试剂是否等效的标准。 申请人应分别统计各病毒及其亚型的灵敏度和特异性,同时应分别统计混合感染样本使用考核试剂和参比试剂的检测结果。如考核试剂存在灰区,申请人还应统计灰区样本使用参比试剂的检测结果。 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对于两种试剂检测结果不一致的样本,应采用“金标准”方法或临床上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第三种同类试剂进行复核,同时结合患者的临床病情对差异原因及可能结果进行分析。 5.临床试验总结报告撰写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临床试验报告应该对试验的整体设计及各个关键点给予清晰、完整的阐述,应该对整个临床试验实施过程、结果分析、结论等进行条理分明的描述,并应包括必要的基础数据和统计分析方法。建议在临床总结报告中对以下内容进行详述。 5.1临床试验总体设计及方案描述 5.1.1临床试验的整体管理情况、临床研究单位选择、临床主要研究人员简介等基本情况介绍。 5.1.2病例纳入/排除标准、不同年龄段人群的预期选择例数及标准、样本编盲和揭盲的操作流程等。 5.1.3样本类型,样本的收集、处理及保存等。 5.1.4统计学方法、统计软件、评价统计结果的标准。 5.2具体的临床试验情况 5.2.1临床试验所用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的名称、批号、机型等信息。 5.2.2对各研究单位的病例数、年龄分布情况、不同病毒及亚型分布情况进行综合,建议以列表或图示方式列出各年龄组和不同病毒及亚型的样本例数。 5.2.3质量控制,试验人员培训、仪器日常维护、仪器校准、质控品运行情况。 5.2.4具体试验过程,样本收集、样本保存、样本检测、结果处理、结果不一致样本的确认等。 5.3统计学分析 5.3.1数据预处理、差异数据的重新检测或第三方验证以及是否纳入最终数据统计、对异常值或缺失值的处理、研究过程中是否涉及对方案的修改。 5.3.2结果的一致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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