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司发布《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指出将进一步提升县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引导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健康发展。《通知》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对试点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测、监督和指导,并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通报。9月8日-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团队,一行10人于2020年9月8日-10日在天津调研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9月18日,《通知》发布,由此可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的紧锣密鼓的力度。在基层服务量下降的大背景下,一方面,随着老龄化出现的以慢病为代表的风险,越来越需要基层的早诊断、早治疗,全生命周期的关注。但现状则是医疗资源都在大医院集中。另一方面,国家意识到医疗资源倒金字塔配置的现状,开始出台一系列措施调整医疗资源配置。有大量实践证明“紧密型”是可持续、可复制的模式,故国家开始推紧密型医共体。目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只在一部分地区试点,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强行推开。但随着紧密型医共体逐步落地,实现分级诊疗,解决“看病贵、看病难”,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慢病风险将成为时代趋势。未来,医保支付趋势为DRG,DRG支付标准确定后,医疗成本直接影响结余。不仅仅是药品,基于对区域内检验结果互认和资源高效利用的机制设计,医共体内闲置高值设备、设施的资源共享,也将促使医共体内的各医疗机构间协调资源合理配置,从而进一步压缩成本。
纵观全国,县域医共体探索试点遍地开花,相比松散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不仅已被政策定调成为深化新医改的主流模式,更将颠覆医药采购模式。
行业人士判断,医保支付机构对医共体普遍采取打包付费方式,这无疑将给药品耗材贴上“成本标签”,若要降低医疗业务成本,医共体采购势必值得用力挥刀砍掉药品耗材价格。
《通知》对医保管理改革方面也进行了规定。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试行)》提出制定适合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探索医保基金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