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 Novel Coronavirus,2019-nCoV)感染患者并呈快速上升之势[1,2]。随着疫情的蔓延,我国其他地区及境外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目前该病毒所致感染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3]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随着对疾病认识的深入和检验医学、微生物学经验的积累,参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等文件[4,5,6,7,8],中华医学会检验医学分会制定了《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南(试行第二版)》,指导临床实验室在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和其他相关检验时,开展行之有效的生物安全防护。 本指南适用于临床实验室(包括检验医学、临床病理学、输血医学等专业,隶属于医院等医疗机构、质控中心、独立检验所、其他处理临床患者标本的机构,针对全年龄段人群、各种基础性疾病的患者)。医疗机构科研性实验室、基础医学实验室、动物实验室,可以参照实施。 委员会成员 执笔:宁永忠 编写小组成员单位(按姓名拼音顺序): 阿祥仁(青海省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戴二黑(石家庄市第五医院检验科),府伟灵(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耿燕(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科),顾兵(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检验科),胡继红(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微生物室),梁宏洁(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刘家云(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鲁辛辛(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检验科),吕火烊(浙江省人民医院检验中心),明亮(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穆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检验科),宁永忠(清华大学附属垂杨柳医院检验科),孙宏莉(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检验科),王成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王辉(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检验科),魏莲花(甘肃省人民医院检验中心、甘肃省临床检验中心/质控中心),吴文娟(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南院检验科),伍勇(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检验科),项杰(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检验科),许建成(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检验科),杨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验科),杨青(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检验科),杨晓莉(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检验科),杨志宁(山西省人民医院检验科),余方友(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检验科),曾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普爱医院检验科),张蕴莉(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验科),周宏伟(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检验医学部) |